鄂建[2007]41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我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抓紧制订落实《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工作方案。2007630,省会城市武汉要建立本地区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大城市黄石、宜昌、十堰、襄樊要争取建立本地区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2007年年底前,其他地区也要全部启动这项工作,建立本地区的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诚信信息平台。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成立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的工作方案请于2007630日前报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建筑管理处)。

 

附件:

1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规划.doc

2湖北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doc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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