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监管措施

努力构建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2007年8月1日)

省交通厅厅长   林志慧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交通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有关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抓好学习宣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办法》的自觉性

《湖北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从法律层面上规范和整治我省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重大突破,是从源头上有效防治腐败、促进工程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更是防治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迫切需要。省政府308号省长令颁布后,交通厅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决定在全省交通系统迅速进行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一是定于8月上旬组织召开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会,请省纪委主要领导作主题报告,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学习贯彻《办法》、推进交通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

二是确定8月份为学习《办法》的“宣传教育月”,厅党组一班人将按照“定项目、保质量、保安全、保廉政、保目标”的“一定四保”责任制,深入交通重点工程一线开展“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办法》印发给每一个参建单位,将其主要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建设者,在设计、施工、监理和协调单位进行有的放矢地宣贯和调研,为《办法》的实施奠定基础。

三是坚持以全省交通重点工程项目为单位,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组织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办法》,对照《办法》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措施。

四是在全省交通建设领域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整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级实施”的要求,重点整治商业贿赂、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督查整改,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办法》严肃查处,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二、抓好贯彻落实,注重防治交通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实效性

为深入推进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我厅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探索建立惩防、教育、治理并重的长效机制。

一是坚持廉政交通主题教育制度化。我厅将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报告会制度,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党课制度、廉政谈心和任前谈话制度,大力培树廉政交通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自觉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廉政教育大家抓,反腐倡廉大家谈,党纪国法大家守”的浓厚氛围。

二是坚持交通建设管理规范化。我厅将重点建立和完善项目立项、融资、招投标、工程转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竣工验收等“八大环节”的监管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着力形成有效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体系;将进一步依法规范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在现有基础上,把交通重点工程省部评标专家纳入省综合招投标中心专家库统一管理,实施阳光工程

三是坚持交通市场信用建设系统化。今年,我厅制定了《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实施方案》,年底将对200多家施工企业作出年度信用评估并予以公布,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基本建立我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征信制度、信用评价制度、发布制度和奖惩制度,并积极与省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人民银行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着力形成依法运行、规范有序、严格自律、诚信经营的市场信用体系。

四是坚持交通、检察院、司法、审计部门联动长效化。我厅将积极争取省检察院支持,在建立行贿犯罪查询制度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重点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调查研究、查办案件协调配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联合法制宣传和督查落实等七个方面的制度。同时,我厅将与审计署武汉特派办、省审计厅进一步认真落实共同签订的审计工作共建协议,从内外两个层面上强化资金监管和源头治腐;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厅长信箱、投诉举报信箱和留言咨询信箱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认真落实《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商业贿赂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交通行政审批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推行电子监察、网上审批等方式,着力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能力、接受社会监督、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构建惩防、教育、治理并重和部门联动的长效机制,推动我省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设为首页】【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湖北省建设厅 承办单位:湖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ICP备案
地址:武昌中南路12号 电话:68873410 版权所有  ©Copyright  湖北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