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文件
鄂建办[2004]107号
关于核发《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委:
有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的前期工作已全部准备就绪,自本文下发之日起,省厅即开始受理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现将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在湖北省境内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含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本次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包括混凝土制品和构件生产企业。
二、申报资料。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一)。各建筑施工企业可通过湖北省建设厅网站()“建筑管理”栏目或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站(http://www.hbzaj.com)上下载。企业应在上报书面申请表的同时,通过网上申报;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及文件;
(四)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明细表);
(六)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七)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包括企业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
(九)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
(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
(十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针对本企业业务特点可能会导致的职业病种类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二)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应为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其委托的从事建筑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的单位出具的评价合格报告方为有效);
(十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详细列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环节及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本着事故发生后有效救援的原则,预先制定的救援方法,列出救援组织人员详细名单、救援器材、设备清单和救援演练记录)。
《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应采用网上下载的统一格式填写。其它资料应按A4纸型打(复)印,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三、办事机构。省厅成立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负责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的核发及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二。
四、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即开始受理企业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至2005年5月31日,为集中办理期。2005年1月13日前完成首批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05年5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五、具体事项。
1、有关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相关管理文件,可通过湖北省建设厅网站()“建筑管理”栏目或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网站(http://www.hbzaj.com)查询和下载。
2、各建筑施工企业可直接向省建设厅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上报申请和申报资料,也可通过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上报申请和申报资料。
3、申请表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栏目统一填写2002、2003、2004年的相关情况。
附件:1、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doc
2、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
附件二:
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徐武建
副主任:胡曙海
成 员:徐建军 杜星凌 鲁 勇 廖远志 石世华
赵武伦 彭朝仁 赵晓梅 刘 红 何建玲
联系人:刘 红 联系电话:027-87313743
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