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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的通知 鄂建饰[2006]05号
gcjs.hbsjst.gov.cn  2006-3-6 0:00:00

 

湖北省建筑装饰协会文件

 

鄂建饰[2006]05

 


 

关于实施《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

 

准入与清出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建筑业协会),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对持<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资质就位的通知》(鄂建[2005]151号),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简称家装)行业自律管理,保护家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家装企业的合法利益,保障家装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促进湖北省家装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贯彻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实施办法(试行)》(中装协[2004]042号)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家装行业自律管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我省住宅装饰装修市场规模大,管理相对薄弱,非常有必要依照行业自律管理的办法,建立健全家装企业准入与清出机制,规范家装市场,加强家装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协会通过行业自律管理家装行业是十分必要和及时的。这是完善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的配套措施和解决家装企业从业资格的有效途径,也是一项行业管理的重要机制。通过实施这一制度,可以逐步解决目前市场无序竞争、无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不足的问题,不断提高企业和行业的诚信度,为消费者提供健康、美观、优质的家装服务。

二、管理程序和分工。《家装企业行业准入标准》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统一制订,《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的印制、备案、发放、收缴,由中装协统一管理。企业申办《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由各省辖市(州)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受理审批(经与省建筑业协会协商同意,尚未成立建筑装饰协会的市州委托建筑业协会负责),经省建筑装饰协会核准,统一报中装协备案后,由省装协发证。对家装企业的申请,各市州协会应在受理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审批工作,省协会在收到有关材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核准、发证工作。

省辖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市(州)范围内家装企业的行业准入、清出和年检工作,以及日常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年检结论、企业的诚信记录、相应的处罚情况均应在作出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报省协会核准、公示,并由省协会统一向中装协备案。

省协会将设立网站和编制软件,对家装企业准入与清出的工作实行计算机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并向全社会公开家装行业和企业的情况。省辖各市(州)建筑装饰协会或建筑业协会负责本市(州)范围内家装企业资料的录入和上传,省协会负责网站建设和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开展另行通知。

 

三、其他有关事项。申请办理《家装企业行业准入证书》据实收取证书工本费、资料审查费、公告费和计算机管理费等费用。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抓好家装企业准入与清出制度的落实,加强与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与沟通,积极争取支持,提出具体的实施计划并报省协会备案。

省建筑装饰协会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4416室,电话(传真):02768873362

 

附件:1、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与清出实施办法(试行)》(中装协[2004]042号).doc

 

2、《住宅装饰装修行业自律管理企业准入证申报表》.doc                         

 

                                       二00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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